讓朋友點的三題文~顧名思義就是由別人給三個TAG寫一篇文

  然後我......拖到現在才寫(噴)寫緞子寫到一個段落常常會沒梗寫下去,這時候就想起之前別人給的TAG就寫了極短篇,也算是喘口氣找個手感吧

  出題者:樂桂葉姊姊(哈)

 

 

 

    水晶吊燈、企鵝、危險的

 

  他抹上極豔的桃色唇膏,刷開睫毛膏背著吉他踩著軍靴甩著麥克風線上台,低垂架好麥克風的眼透露無盡的黑,有種衝突的美。他一扯開嗓子就給全場驚豔,單調的木吉他在他手中彷彿有自己的生命,震驚在場聽眾。

  三曲終了不廢話,除了唱歌他再沒開口,帥氣下台,惹得台下陣陣騷動。

  台下每人都在問他是誰,卻毫無回音。

 

  「老姊妳欠我一頓飯,記得還。」狂潮回到後台立刻抹去唇上嫣紅,偏紅的桃留在嘴角,隱隱帶著危險的豔。「說了不想來,卻用晚餐騙我。」他帶點哀怨的眼神望向銜著笑的無良。

  「能讓弟弟開金嗓表現一回,一餐真心太值得了。」無良掩嘴大笑,「但若你不想唱我也無法讓你開口,說吧,今天心情特別好?還是有想釣的人?」

  狂潮風情萬種的白了無良一眼。

  「外頭大家都在問你是誰呢,原本要上場的水晶吊燈表演完台下反應還不及你熱烈,好在他們今晚塞車卡在台中……真是便宜了外頭那群人。」

  水晶吊燈這團在獨立樂團中沒多特別,一樣是抒情搖滾,跟大家差不了多少,主唱吉他鼓手貝斯固定班底,同所有樂團有理想有抱負很想表演,補貼車錢與飯錢便願意跑一趟北部演出。可音樂真沒什麼可看信,整團加起來不如自己的弟弟,所以當接獲通知來不了,無良便毅然決然與狂潮談條件要他上台。

  效果出奇的好,且不自我介紹更讓人留下印象與好奇。

  只是要他再上第二次台恐怕遙遙無期。

  狂潮將自己及腰的長髮束起,木吉他還給無良時順帶提了句幫妳調過音了自己也試著調,便甩著馬尾頭也不回地離開酒吧。

  水晶吊燈。

  狂潮在酒吧聽過那麼多樂團唯獨記得這團,因為平凡至極且不起眼,沒記憶點到讓他留了心。自己上去唱都比那鱉腳的主唱好,而事實上也是如此。

  第一次聽水晶吊燈他的印象就是自己那天抹了與今天同一支的桃紅色唇膏,聽曲途中點了菸,印上一圈紅,待樂團表演完將菸接給無良抽。後來那艷麗的桃紅印在貝斯手的唇上齒上,那天他就把水晶吊燈的團長給帶去開房了。

  那帥氣挺拔的貝斯手兼團長有著與外表完全不符合的名,叫企鵝,呆呆傻傻圓滾滾的企鵝實在與他的形象不搭,因為如此狂潮便把他記在心上。

  狂潮拔開唇膏的蓋子,在他右眼下方畫了朵花,怒放的花粗長的莖沿著臉頰至頸子甚至塗抹到胸前。企鵝動了動眼皮,一睜眼就是個美人趴在自己身上作畫,他恍惚想起自己灌了酒不小心睡了人家,真糟糕。

  我該怎麼補償你?他開口,卻覺得這問句可笑極了。一夜情就是一夜情,不會發展成長期,簡單的道理圈內都知道。

  寫首歌給我如何。狂潮漆黑的瞳孔毫無波瀾,蓋上唇膏的蓋子便從企鵝身上拔起,將唇膏丟在床頭櫃便去梳洗。接在他身後企鵝也洗了澡,洗去那怒放的花兒毫無保留。

  狂潮在每個睡過他的男人身上畫花,卻從沒有人問他含意。

  無良也曉得這件事情,雖然有想過要自家弟弟安分點或乾脆找個男人定下來,但她自己也清楚這不大可能。

  沒人真的寫歌給狂潮,他自己也明白身為人家生命中的過客真的不太重要。

  沒關係,這樣也挺好的。

 

  狂潮靠著酒吧的門點菸,那抹去嫣紅的唇依然美好。

  他閉上眼,裡頭傳來了沒聽過的歌聲,這聲音他認得。水晶吊燈的主唱換人了,貝斯手丟棄貝斯抱著吉他獻唱,太有趣了。

  那歌詞唱著:桃紅色唇膏美得過火、美得危險,如花般又似大火。

  ──但他願意縱身一躍,撲火。

 

  (狂潮捻熄了菸,轉身離去。)

 

誰說不能用名字代替的(噴)企鵝跟水晶吊燈是要怎麼同時出現你告訴我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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